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提高企業獲得用水便利度,更好地對城市供水報裝服務工作進行監管與考核,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和有效的激勵機制,提高供水報裝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。特制定本制度如下:
一、服務滿意度評價原則
(一)全面評價原則。在評價機制和評分標準上科學公正,將全部報裝企業和個人納入評價范圍,開展對供水報裝服務內容、服務標準、服務質量的滿意度測評評價,確保評價工作的全面性。
(二)用戶滿意原則。通過收集和分析用戶的各種反饋信息,了解用戶對供水報裝服務的滿意程度及期望值,以便采取適當的措施,改進服務質量,提升整體服務水平,提高用戶的滿意程度。
(三)公開透明原則。對評價、檢測結果進行信息公示,提高服務透明度。
二、評價目的
(一)通過對用戶滿意度的調研,更好地把握市場和用戶的實際需求,了解在報裝服務、費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,以便制定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。
(二)通過對滿意度測評的結果分析,更全面地了解我公司在供水報裝服務上的優點和缺點,促進公司對外服務的改進與持續提升。
(三)收集滿意度測評原始數據,建立并完善供水總公司用戶滿意度相關數據庫,通過用戶發展趨勢分析、大客戶用水量分析等為公司供水報裝服務規劃提供依據。
(四)勇于承擔社會責任,通過用戶滿意度調查提高我公司供水報裝服務質量,進一步促進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,助推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改善。
三、評價范圍
阜陽市城區供水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用戶、工商業用戶、工礦企業用戶、個人等用水主體。
四、評價內容
1.對營業服務、信息公開、服務形象、投訴機制、服務效率、服務便利度、應急預案、服務體系等進行評價。
2.通過“企業形象、工程質量、服務質量、用戶意見與投訴處理”四個維度進行調查,根據調查問卷采集整理數據并分別進行計算。
五、評價時間
每季度開展一次對用戶進行抽樣調查,對用戶滿意度進行評價。
六、評價步驟
(一)調查內容
根據我市的用水戶分類,采取實名制,調查內容分為六個方面:
1.對用戶基本信息的調查統計,了解用戶的類型、用水性質等基本情況;
2.對企業形象的調查,了解公司整體形象及對服務人員、窗口服務的規范性評價;
3.對工程質量的調查,了解用戶對工程施工質量的評價;
4.對報裝服務質量的調查,了解業務流程、辦理效率、報裝收費、服務熱線及價格政策等服務水平;
5.對投訴處理的調查,了解用戶對報裝服務存在哪些意見;
6.對用戶建議的調查,了解用戶對報裝服務的期望和需求。
(二)調查方式
通過發放調查問卷方式或電話回訪方式進行,并對結果進行登記匯總。
(三)調查結果匯總分析
對回收的有效調查結果進行分析,將各類情況進行匯總。
七、評價檔類劃分
用戶滿意度測評根據被調查的用戶反映情況進行檔類劃分,分為非常滿意、滿意、一般、不滿意、非常不滿意(對應分值:100分、80分、60分、40分、0分)。
八、評價結果分析
(一)分析統計結果分數最低的指標;
(二)分析用戶提出的最不滿意之處;
(三)分析與上次調查結果比較,滿意度降低的指標。
九、評價結果運用
(一)評價結果通過網絡進行公示。
(二)對評價結果及統計的數據進行分析,傳達用戶的反饋意見和預測用戶未來需求,找出用戶和各相關方利益的平衡點,創造條件滿足用戶的需求。
(三)公司各有關部門針對分析報告中的相關問題,提出改進措施,并負責措施落實,由部門負責人跟蹤處理結果,將問題改進情況與職工的獎懲有機結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