阜供水〔2012〕150號
關于明確市供水總公司項目實施責任分工的通知
總公司各部門:
為加強項目實施管理,加快項目進度,明確項目實施主體和相關工作人員責任,結合目前公司項目情況,現將項目實施責任分工如下:
一、項目責任人和具辦科室:
1. 項目總負責人:鄧朝亮。
2. 機電項目負責人:沈建國;具辦科室:一水廠、二水廠。
3. 二水廠輸水管線改造項目負責人:廖家仕;具辦科室:阜水公司。
4. 河東片區管網改造項目負責人:沈建國;具辦科室:供水發展部。
5. 三水廠項目負責人:李振剛;具辦科室:項目辦。
二、工作職責
1. 項目總負責人(鄧朝亮):⑴負責審查項目申報的必要性、合理性,確定是否上報;⑵負責辦理項目立項、可研、環評、初步設計、施工圖設計等手續的批復;⑶負責辦理項目竣工驗收手續;⑷負責協調項目實施期間的檢查、督查的接待工作;⑸負責組織項目招投標工作;⑹負責制定項目實施進度計劃。
2. 項目負責人(沈建國、廖家仕、李振剛):⑴參與審查項目申報的必要性、合理性;⑵負責項目建議書、可研、環評、初步設計、施工圖設計等報告書的技術審查把關;⑶參與項目招投標工作和手續辦理;⑷負責監督項目施工、監理單位的工作,按照進度計劃推進項目實施進度;⑸負責項目實施期間的檢查、督查的接待和相關材料的整理上報工作;⑹負責項目的竣工驗收、決算審計工作;⑺協助辦理項目驗收手續。
3. 具辦科室(項目辦、供水發展部、阜水公司、一水廠、二水廠):⑴參與審查項目申報的必要性、合理性;⑵參與辦理項目立項、可研、環評、初步設計、施工圖設計等手續的批復;⑶負責督查項目施工、監理單位的工作,按照進度計劃推進項目實施進度;⑷負責定期(半月報或月報)上報項目進展情況;⑸參與項目實施期間的檢查、督查的接待和相關材料的整理上報工作;⑹參與項目的竣工驗收、決算審計工作;⑺協助辦理項目驗收手續;⑻負責收集項目實施資料、及時整理歸檔。
4. 項目辦(非三水廠項目行使以下職責):⑴按照項目運作流程辦理審批手續;⑵協助具辦科室編制項目進度計劃并督查進度;⑶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并及時歸檔。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